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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残疾儿童的福音来了

来源:济源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632

 残疾儿童更需要社会的关注与帮助。近日,济源市出台了《济源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济政〔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2019年,我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实现符合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济源市出台的《实施办法》较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突破两大内容,一是明确将救助的残疾儿童年龄范围扩大到14岁,覆盖了符合条件的所有儿童;二是将0-6岁脑瘫、智障、自闭症儿童全部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并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进行立项督查,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济源市高度重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2012年,市政府出台了《济源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提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全覆盖、零拒绝,并按项目标准将救助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建立了三级筛查随报机制,做到发现一例、鉴定一例、救助一例,实现随发现、随转介、随筛查、随鉴定、随救助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16年又将0-6岁脑瘫儿童列入慢性病管理,为家长灵活选择康复方式和随时康复提供了保障。

    《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后,济源市残联高度重视,抓机遇勇创新,结合实际调研,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起草了《济源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就突破内容及“方案”出台做出了专项情况说明。市残联理事长亲自向分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做了专题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就出台办法做了重要批示。在此基础上,征求市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取得一致共识。3月29日,济源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实施办法》,并于4月15日出台下发。

    下一步,济源市残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实施办法》的具体操作做出明确规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确保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合理。

图为康复老师正在对儿童康复训练


图为省专家对康复师进行授课培训


图为训练


图为康复老师正在对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图为训练


图为省专家来济对残疾儿童进行评估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