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残疾人证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
来源:济源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536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依据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残疾人证办理
新办证
行政确认
实施层级:县级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八条:申办残疾人证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
4、申请人户口簿
5、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6、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1、2为县级残联提供,3、4、5、6为申请人提供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等级变更
实施层级:县级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二十二条: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
10个工作日
挂失
实施层级:县级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
1个工作日
残损换新
实施层级:县级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二十一条: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
1个工作日
迁移
实施层级:县级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二十三条: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
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河南省残疾人证迁移单
1、2为申请人提供,3为县级残联提供
10个工作日
注销
实施层级:县级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第二十四条: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供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