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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源预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济源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7136

 

 

2018年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情况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协助市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现有在编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9人,内设科室5个和归口预算单位2个。

(二)部门职责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设四部一室,二级机构二个济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济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主要职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市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承担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构成

市残联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情况为:济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济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收入总计1185.8万元,支出总计118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收入合计11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上级预拨)10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含上级预拨)44.3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另外,部门结转资金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支出合计1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万元,占49.5%;项目支出560.8万元,占支出总额50.5%。另外,部门结转资金支出7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47.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4.1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含上级预拨(一般公共预算)102.9万元)为10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8.3万元,占98.8%。住房保障类支出12.2万元,占1.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预算支出11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6万元、津贴补贴72.7万元、奖金6.7万元、绩效工资75.2万元、养老保险47.3万元、职业年金10.7万元、医疗保险1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万元、住房公积金2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3万元、退休费27万元、其他对和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6万元、救济费9万元;公用经费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50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6.5万元、取暖费8万元、差旅费8.8万元、维修(护)费万3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133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5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大型修缮5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预拨(政府性基金)44.3万元)44.3万元。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下降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接待省残联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来客、来宾;及兄弟市县交流工作的来客;镇、办残联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其他联系工作的来客,计划接待20批次230余人次。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17公务接待费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7年减少0.5万元,较上年下降2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节约了运行成本。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184.9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17年增加79.9万元,较上年增长76.1%,主要原因是新设机构人员数增加,且在职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济源市疾人联合会共组织对支持残疾人就业专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费、残疾人疾病救助和康复专项-辅具适配补贴等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3.9万元,通过对以上9个项目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生活环境,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对我市残疾人事业有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2018年,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拟组织对残疾人疾病救助和康复专项-0-6岁抢救性康复救助资金、特殊教育学生资助专项-贫困残疾学生及重度残疾人子女就学补贴等1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65.6万元。通过对以上11项预算的绩效评价对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残疾人贫困问题的关注,对于全社会弘扬人道主要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共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一辆;我单位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用1项,主要是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豫财社【2017】192号)147.2万元,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济源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18年4月4日